早上,去看了【穿prada 的惡魔】,真是,那種做傳媒的苦,多少體會到,真是的,一個電話來,做什麼都要得放下,盡管是半夜。(片中的衣服很靚靚靚靚 ^_^)。
見到女角頸上的tiffany,真想馬上去買一條,取悅自己,但五秒後又打消造個念頭,錢啊,還是放在更有用的地方吧。
回家後,又看了一齣「5x2」,悶,在沙花上睡著了。
下午,洗衣服,帶Dodo外出,整蛋糕仔。
有人說我有藝術家脾氣,是嗎?不會吧,藝術家只是一個美化名詞,「臭脾氣」就足夠了吧。哼。
晚上進行了一段有趣的小插曲。話說姐要刊睡房接電話,就把USB FLASH DISK 放在我桌上電腦前,回來後發現不見了,遍尋不獲,我回來見狀,在屋內走了一轉,就找到了。失物在Dodo一向放寶物的地方附近,健身單車下面,被咬得走樣了,辛好經維修過後還可存取。哈哈,經手人當然不可恕,而他亦知道大鑊了,姐打他,他就逃;最後姐不理會他回房間。而我亦對他視面不見。「今晚,睡哪呢?」
最後他厚臉皮的攢過來,把整個身體靠在我腿上(笑死我了)。於是的馬上叫姐出來幫我們拍個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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