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26日星期日

女孩子

有些事,
有些情,
總是宣不於口,所以有了文字;
記憶總有消失去的一刻,就像情感, 所以我想把點點點滴滴都用文字記下來,雖然我得承認保存下來的,不得以完全。

喜歡看書,因為可以感受不同的情,當看到感動的地方或是可以用來表達自己所想所感時,總是希望情感的對象可以收到,只可惜。

是自己大多愁?還是對象錯了?只是希望文中記意。

「傷....」

PS. 香港仔, 灣仔峽公園仍是那麼美。

是日晚餐: 小南灣餐廳﹣美味蒜蓉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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